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HM-XN202602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50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 告第七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 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 件)及“公告第2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参 加报名(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报名成功后,资料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湖北咸宁市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咸宁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M-XN2026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医医院日用品及办公用品采购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4.50万元

6.最高限价:44.50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落

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