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公告)天津市秦滨高速黄港收费站等9处充电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QY-2026-10-1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秦滨高速黄港收费站等9处充电桩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城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秦滨高速黄港收费站等9处充电桩项目施工,本次规划建设40个充电车位,主 要设备包含11台60kW直流充电桩、1台30kW直流充电桩、28台7kW交流充电桩。具体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秦滨高速黄港收费站等9处充电桩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秦滨高速黄港收费站等9处充电桩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 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时 参与本次投标;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 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 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费500 元(售后不退),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 行通知)前往天津市(逾期不售)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