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储能源科技(乌苏)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SQJL-2026-00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 包(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0万元,招标人 为首储能源科技(乌苏)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配套220 千伏升压站一座,新建送出线路长度约23.5千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 总承包(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 总承包(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 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 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http:// wenshu.court.gov.cn) 检索 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 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人民法院 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 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 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全 称+曾用名(如有)”/“姓名+身份证号”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 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 https:// 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 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同时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 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机构须配备注册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满足水土保持相关规 范及本项目专项验收要求;
(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书,注册执业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 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 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3、其他要求:
3.1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最低监理人员配置:总监理工程师1 名、副总监理工程师3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上建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安全监理 工程师4名、注册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4名。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 社保缴纳证明,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3.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人员已办理有效的 进疆信息报送手续。3.3类似业绩要求:3.3.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或相 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 业绩1个。3.3.2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 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3.3.3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总监 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3年1 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1个。3.3.4工程业绩相关证明 材料:“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 包通知书”。(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项目。)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3.5信誉要 求 3.5.1近3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 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 形成的不良行为:3.5.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5.3被“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9.2招标人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 的数量(不超过2个)、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
10.是否允许联合体:☑否:□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有 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匹配的资格条件。
(4) 其他: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11.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 1、2.领取方式:塔城市需提供投标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塔城市
七、其他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 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等的监理工作。 工作内容主要为参加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所有材料设备到货验收,负责工 程进度结算、变更索赔结算、完工结算的工程量计算和复核,并对进度结算、完工结算资料 的齐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审批竣工申请报告,负责监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 料,按相关规定提供监理单位档案资料;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水保、消防、 环保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归档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 包括施工前准备、土建、安装、调试、输变电移交试生产、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保修、环 境保护和水保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具体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光伏场区、升压汇集站和送出线路工程,具体包括防洪工程、给排水工程、 弃渣场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包含进场道路、检修道路、 临时道路)、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基础施工工程、安装工程、低压线路施 工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升压汇集站土建施工及电气设备安装、生活区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 接地网施工工程、送出线路工程等。
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造价)、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 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2.3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
总工期:312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5.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5.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6本标段所属行业:/。
2.7其他: /。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