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电池包状态智能诊断仪嵌入式软硬件和显示屏系统开发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DAZB-FS-202605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本电池包状态智能诊断仪嵌入式软硬件和显示屏系统开发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6万元,招标人为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电池包状态智能诊断仪嵌入式软硬件和显示屏系统开发服务
1.2采购人: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比选采购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资金来源情况:其他资金
1.7采购类型:服务类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日历日)。
1.10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11服务地点:广州,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电池包状态智能诊断仪嵌入式软硬件和显示屏系统开发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附表1:标的清单
序号:1
项目名称:电池包状态智能诊断仪嵌入式软硬件和显示屏系统开发服务
标包号:1
标包名称:电池包状态智能诊断仪嵌入式软硬件和显示屏系统开发服务
标包金额/最高限价(万元,含税)86
序号:1
采购内容:电池包状态智能诊断仪嵌入式软硬件和显示屏系统开发服务
税率:详见注①
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规范书
含税单价限价(元/单位)860000
预计数量单位1项
含税总价限价(元)860000
注:①报价为含税报价(税率6%),若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在报价时根据各项采购内容的属性选择相应的征收率(通常为3%)。未在上述范围内的仍需按照税法要求查找对应税目选择适用税率,确保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合法合规。
②付款方式:首付款20%,进度款40%,结算款35%,质保金5%。质保期1年。
③结算方式:总价结算。
④报价要求:如报价如有小数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报价包括前期准备、人工、技术分析成本、交通成本、调研成本、成果修改及完善费、资料费、现场考察费、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等供应商为完成采购人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供应商的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按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供应商被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7、为防止供应商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成交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响应;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响应;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响应;
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可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专用资格:
供应商近3年(响应截止日期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如体现项目开始时间或结题时间在响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也认可)或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项嵌入式软硬件系统的设计、试制、研发等相关项目业绩(满足其中任一类别或多个类别均可)。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封面、服务内容页、盖章签字页扫描件)、任务书、验收报告等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1日09时00分00秒到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现场递交要求
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如有)及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原件),以备核验身份。(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00秒至14时30分00秒。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00秒。
现场递交地址:广州市
5.2邮寄递交要求:
自行递交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接收联系人签收邮件时间为准,若由于供应商或邮递公司造成延误、遗失我方概不负责。
邮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邮寄要求:邮件上需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果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寄到采购代理单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注:邮寄以响应文件到达采购代理单位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供应商有责任打电话核查采购代理处有无收到响应文件,如邮寄过程中有破损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如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更换破损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开启及唱标时间及地点
6.1开启及唱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00秒;(以文件发出时载明日期为准)
6.2开启及唱标地点:广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