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区离行式自助设备加清钞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CY-2026-49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地区离行式自助设备加清钞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7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7年至2029年成都地区离行式自助设备的加清钞外包服务。包括自助设备的 加清钞、保管钥匙与密码、取吞卡、初级维护等运管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地区离行式自助设备加清钞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地区离行式自助设备加清钞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 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及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1) 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4)现金流量表) 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近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需提 供银行开具的完整版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 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 图);
7、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未被列入 “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 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 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 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 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需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 供承诺函);
11、技术含量较高的集中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 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本项目不适用);
1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至投标截 止后初步评审前查询的投标人信用信息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经查询存在招 标文件载明失信情形的,该投标人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办理或网络(远程)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区离行式自助设备加清钞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DCY-2026-499)已 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 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地区离行式自助设备加清钞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2027年至2029年成都地区离行式自助设备的加清钞外包服务。包括自助设 备的加清钞、保管钥匙与密码、取吞卡、初级维护等运管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三年 (2027年至2029年),具体以签订后的采购合同为准。
2.5项目性质:服务。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2.8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及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1) 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4)现金流量表) 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近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需提 供银行开具的完整版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 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 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截图);
3.7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未被列入“行 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 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 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 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 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需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 供承诺函);
3.11技术含量较高的集中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 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本项目不适用);
3.12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至投标截 止后初步评审前查询的投标人信用信息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经查询存在招 标文件载明失信情形的,该投标人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 (1)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①有效的介绍信加盖单位 鲜章;介绍信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②有效的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④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 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2)网络(远程)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以下证件(证明、证书)的PDF扫描件发 送到邮箱 ①有效的介绍信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②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③有效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④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 参保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2、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10时00分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 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