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磷酸铁(一期15万吨/年)项目搪玻璃设备(包二:反应釜9台)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100万吨/年磷酸铁(一期15万吨/年)项目搪玻璃设备(包二:反应釜9台)设备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设备名称:搪玻璃设备(包二:反应釜9台),含所购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 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开车备件、配合验收工作、技术资料交付及服务的供应,所供设备 应为100%全新产品,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详见第三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00万吨/年磷酸铁(一期15万吨/年)项目搪玻璃设备(包二:反应釜9台)设 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00万吨/年磷酸铁(一期15万吨/年)项目搪玻璃设备(包二:反应釜9台)设 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 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 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 行评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具备承接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 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责令停业等非正常状态。(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规定的“投标资格信用承诺函”共17 条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3.6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投标人须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制造资质或能覆盖D级的A1,A2,C1,C2 资质(含搪玻璃压力容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8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台套容积 不低于30000L搪玻璃(搪瓷)设备(带搅拌)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上述 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其他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正本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有效扫描件, 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时间:2026年10月 30日08时30分至2026年11月3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4.4售价:500元,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