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镇违建拆除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门头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水镇违建拆除清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提供违建拆除清运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水镇违建拆除清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水镇违建拆除清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口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中小口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囗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取得北京市或各区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服务行政许可(许可范围包含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服务)》注册地位子中国(北京)自 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的投标人,可按北京市政策实行告知承诺或备案管理,无需提供上述行政许可,但 须承诺符合本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条件并接受监管。

3.2.2清运车驾驶人员需具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

售价:5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 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 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最高限价:9元/吨。【运输距离2公里(含)以内】。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