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供应商库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供应商库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供应商库进行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供应商库项目
2.2项目招标编号:TJZB-20261021-HBYC-F0003
2.3建设地点: 湖北省内 。
2.6服务期限:本项目供应商库入围有效期为3年,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7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现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约定。
2.8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选取不多于 5 家入围供应商,入围企业承担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分公司委托的单项委托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职场装修、日常零 星维修工程、应急抢修类修缮项目等工程类全过程咨询工作,具体工作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工程监理服务;3、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
1、工程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现 场服务(含竣工验收)等相关的设计服务等。
2、工程监理服务
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本工程质量、进 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及合同约定的职责。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过程造价管理,编 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最高投标限价,配合商务谈判,协助合同签订。实施过程中负责变更洽商 (签证)以及进度款支付等过程造价审核工作,结算阶段编制\审核竣工结算,进行技术经 济指标分析,并配合审计审查等全部造价咨询工作。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 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监理资质: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工程设计类似项目: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2)工程监理类似项目: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3)工程造价咨询类似项目: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项目造价咨询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和 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 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单项合同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 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 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资格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监理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 筑工程,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造价负责人:拟派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 建筑工程,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经济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投标,应按照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4)联合体投标,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当前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投标资格 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文件款汇款底单、④招标文件发售(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1),共4项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5.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