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产教融合风电机组输配电实训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RIBS-ZB04-26-52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产教融合风电机组输配电实训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SRIBS-ZB04-26-52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 69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电力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产教融合风电机组输配电实训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产教融合风电机组输配电实训设备
产教融合风电机组输配电实训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产教融合风电机组输配电实训设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2025任一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6.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3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23 18:00:00——2026-10-30 16:00:00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13 09:30:00
递交方法:线下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上海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11-13 09:3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