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
一、招标条件
本梧州市龙圩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4.24万元,招标人为梧州市龙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龙圩区新地镇、广平镇、大坡镇、龙圩镇,拟在梧州市龙圩区 政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区公园、广场、智慧停车等公共停车场,区内(乡镇)高 速路口周边等停车和充电需求较大的位置建设充电桩。其中快充充电桩700个,慢充充电桩 300个,共1000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梧州市龙圩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报建号(如有): 无
建设地点:龙圩区新地镇、广平镇、大坡镇、龙圩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龙圩区新地镇、广平镇、大坡镇、龙圩镇,拟在梧州市龙圩区 政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区公园、广场、智慧停车等公共停车场,区内(乡镇)高 速路口周边等停车和充电需求较大的位置建设充电桩。其中快充充电桩700个,慢充充电桩 300个,共1000个。
合同估算价:84.24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
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如有)
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 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执业资格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 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 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10月 27 日北京时间17 时00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11 月 17 日北京时间 9 时 30 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