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水费清收类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入围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HCZB-2026-03781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水费清收类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入围项目(二 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外聘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服务对象为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公司、所有子公司。律师事务所需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水费清收业务特 点,提供适配的法律服务。招标内容:本服务内容涵盖服务对象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水费 清收案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水费清收类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入围项目 (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水费清收类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入围项目 (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许可证:

2、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 1日-至今)为国有企业或大中型企业提 供资产清收、债权催收、民事诉讼代理等相关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以签订的委托代理 合同为准):

4、投标人拥有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主办律师及团队全体律师近3年内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无律师协会行业惩戒、无 失信被执行记录、无重大投诉记录。以上内容请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 图;律师协会出具的《无行业惩戒证明》;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无重大投诉记录》证明。

6、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被“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加 盖公章,有效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在乌鲁木齐市购买获 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并加盖公章。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