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ZZ26101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提供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资产处置评估项目的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且已在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符合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将以下所有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邮件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确认无误后发出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电汇,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项目名称: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ZZ2610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100%,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提供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资产处置评估项目的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资产处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评估服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