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竿河息县段(陈大洼、李家庄)河道砂石开采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Q-PDS-2026-01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息县

一、招标条件

本竹竿河息县段(陈大洼、李家庄)河道砂石开采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18元/吨,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息县城投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竹竿河息县段(陈大洼、李家庄)河道砂石开采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竹竿河息县段(陈大洼、李家庄)河道砂石开采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3、提供2024年或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出具财务良好证明),出具2026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报名期内到信阳市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