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结算与决算审计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64013017Q4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结算与决算审计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资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1: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标段2: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

(002)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资质要求:标段1:无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业绩要求:

标段1:投标人近3年(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承担过投资额在25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相关业绩2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人员资格要求:

标段1: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且具有10年以上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从业经验;

(六)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骗取中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童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及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

(七)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八)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各方授权代表签字,还需各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另行与其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应指定一个成员为联合体代表(牵头人),授权其代表全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相关事宜;联合体全体成员在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仍应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4、针对“资质要求”:无;

5、针对“财务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财务要求”;

6、针对“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业绩要求”;

7、针对“人员资格要求”:可依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各方分工,分别由相应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人员及社保缴纳证明;

8、针对“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9、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提供企业证件资料的,比如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等资料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料。;

(002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资质要求:

标段2:投标人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业绩要求:

标段2:投标人近3年(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承担过投资额在25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服务相关业绩2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标段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10年以上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服务从业经验。

项目决算审计服务从业经验。

(六)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骗取中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及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

(七)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八)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各方授权代表签字,还需各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另行与其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应指定一个成员为联合体代表(牵头人),授权其代表全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相关事宜:联合体全体成员在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仍应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4、针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适用于标段2】5、针对“财务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财务要求”;

6、针对“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业绩要求”;

7、针对“人员资格要求”:可依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各方分工,分别由相应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人员及社保缴纳证明;

8、针对“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9、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提供企业证件资料的,比如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等资料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料。;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0日23时59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

七、其他

1.标林范围:本标林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标段1: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标段2:北京地铁5号线、6号线、地铁10号线民用无线通信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服务采购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3.最高限价(为审计费基准价的八折):

最高限价(含税)

标段1:人民币93.88万元;

标段2:人民币31.55万元。最高限价(不含税):

标段1:人民币88.55万元;标段2:人民币2977万元

4.项目地点:

标段1:北京,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2:北京,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