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26-00615(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包含标包2, 即:黄丹、红粉等73个品种配送及配套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 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8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备注公司名称及拟获取文件项目名 称、标包),获取《网上报名资料》。请按附件中的要求填写表格,在打印盖章后,扫描成电 子版发至邮箱(邮件主题格式:【项目编号、标包】+投标人名称)。 代理公司在查收邮件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回复给邮件发送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2026-00615(2)
2、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包含标 包2,即:黄丹、红粉等73个品种配送及配套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质量(包含但不限于配送及退换货服务 响应速度、药品质量、服务态度、计划完成率等)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提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根据兼投不兼中原则,若投标人多个标包排名第一,按照包号先后顺序,推荐为排名靠 前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废除。本项目为宜昌市中医医院 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标包2的第2次采购,故原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 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中包1、包3-包7的中标单位若在本次采购中排名第一, 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自动废除。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