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第九幼儿园招标代理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ZB-2026-ZG-157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红桥区第九幼儿园招标代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区第九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红桥区第九幼儿园招标代理遴选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红桥区第九幼儿园招标代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红桥区第九幼儿园招标代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须提供2026年0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具有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社会代理资质。(招标代理机构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的备案证明文件或网页截图)

6、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有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指与招标业务相关纠纷)或有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主管部门发出的行政处罚、整改、警告等处理决定的单位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单位需出具承诺函。

8、无关联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条内容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