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心医院长期护理专区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中心医院长期护理专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主体建筑地上9层,地下1层,高度36.85米,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米左右。此次改造建筑面积928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安装工程及医疗专项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中心医院长期护理专区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中心医院长期护理专区施工:
1、企业资格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6年4月-2026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日、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9)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获取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标书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范围:该项目主体建筑地上9层,地下1层,高度36.85米,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米左右。此次改造建筑面积928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安装工程及医疗专项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90 日历天4.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内容。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投标人自行考察工程现场,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