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服装虚拟仿真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ZC-2026-04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西青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工业大学服装虚拟仿真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
为天津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工业大学服装虚拟仿真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共分3包,兼投兼中。第1包:智能服装云CAD系统,预算15万元人民
币,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第2包:服装虚拟仿真系统,预算1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第3包:纸样建模系
统,预算5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智能服装云CAD系统;(002)第2包:服装虚拟仿真系统;(003)第3包:纸样建模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智能服装云CAD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
的须提供2025年0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
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002第2包:服装虚拟仿真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
的须提供2025年0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
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003第3包:纸样建模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
的须提供2025年0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
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领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400元/包。(仅现金支
付;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5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