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漯河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漯河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DZB-2026-LH01

2.项目名称:漯河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150万元,A包:4290万元; B包:3360万元; C包:1500万元;

总控制价:9150万元,A包:4290万元; B包:3360万元; C包:1500万元;

5.采购需求:

5.1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A包

(1)采购范围:18吨纯电动洗扫车;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3)供货地点:漯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整车质保3年,“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质保8年或25万公里,质保期内因质保维修所更换的配件须为原厂全新配件;

5.2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B包

(1)采购范围:18吨纯电动高压清洗车;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3)供货地点:漯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整车质保3年,“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质保8年或25万公里,质保期内因质保维修所更换的配件须为原厂全新配件;

5.3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项目C包

(1)采购范围:18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3)供货地点:漯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整车质保3年,“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质保8年或25万公里,质保期内因质保维修所更换的配件须为原厂全新配件;

6.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验收:车辆验收由中标方初验,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终验,验收过程所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验收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及中标方投标

响应的全部技术和商务条款。

8.付款方式:车辆交付并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24日至 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 00至 12:00, 下午12:00至23:     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郑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