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设专户管理银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高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设专户管理银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市河北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设专户管理银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高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设专户管理银行服务,拟择优选定1家保障管理银行 (主办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 构,同一银行只允许一家机构参加投标。(2)持有合格有效的《金融许可证》。(3)遵守金 融行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要求。
(4)具有维修资金账务处理和账户管理能力。按管理要求设置维修资金专户账户,专人管 理,按时对账、结算;能定期提供各类统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资金增值、票据管理、 综合管理情况报告等。(5)承诺提供维修资金管理相关的保障服务,包括采购人维修资金管 理系统的建设、更新、升级、维护等工作;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派驻工作人员;纸质票据和 系统数据的整理等。(6)承诺免除管理机构银行账户的管理费、支票购买及日常结算等相关 费用。(7)已具备采购人专户服务资格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石家庄市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 份证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