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嘉园小区地库与地面局部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ZB-2026101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滨江嘉园小区地库与地面局部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60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嘉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滨江嘉园小区地库与地面局部整治工程,含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江嘉园小区地库与地面局部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滨江嘉园小区地库与地面局部整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 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评审前六个月内);②评审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企业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④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资质条件:根据建办城[2017]27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