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乐山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BOCSCLS-FW-2026-01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乐山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6.64499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根据需要,拟通过公开邀请+竞争性磋商方式选 择“乐山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成交服务商1家,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服务商参与谈判。拟通过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方 式选择“乐山分行本部职工食堂原材料”成交服务商1家,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服务商参与谈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山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服务;(002)乐山分行本部职工食堂原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乐山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 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截止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屏)
(4)供应商近3年(2023年10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5)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6)被邀请单位之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有任何关联。
(7)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 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非外资(含港澳台)独 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无外资背景承诺函)
(11)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2)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 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 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 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 人、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 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 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13)提供一份2023年至今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含)的餐饮服务项目业绩一个(提供合同 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邀请单位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转包。
(15)供应商通过网址: https:// 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 pcm, 进入中国银行采购 平台门户网站,点击网站的【供应商注册】,进入供应商注册功能。(提供供应商注册成功截图)。;
(002乐山分行本部职工食堂原材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 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截止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屏)
(4)供应商近3年(2023年10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5)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 期内。(提供承诺函)
(6)被邀请单位之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有任何关联。
(7)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 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非外资(含港澳台)独 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无外资背景承诺函)
(11)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2)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 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 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 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 人、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 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 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13)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14)供应商提供在乐山市辖区内具有经营场地(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提供门 头及内部环境各一张)。
(15)提供一份2023年至今为食堂提供原材料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 查)。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邀请单位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转包。
(17)供应商通过网址: https:// 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 pcm, 进入中国银行采购 平台门户网站,点击网站的【供应商注册】,进入供应商注册功能。(提供供应商注册成功截 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有效证明材料现场领取(领取现场:(乐山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乐山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