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GMGITC-JL-26092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 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MG1TC-JL-2609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二次)

2.2项目地点:长春市。

2.3招标范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服务标准:服务规范,诚信度高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 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及“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三年(2023年1月1 日-202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现有年份满足 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3.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3.10投标人具有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 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 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 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11被授权人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时。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 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 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 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 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 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 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5日13时30分,地点 为长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