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工影响天气无人机增雨(雪)作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HLS-2026-061)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人工影响天气无人机增雨(雪)作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气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项目编号:HHLS-2026-06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人工影响天气无人机增雨(雪)作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呼和浩特市人工影响天气无人机增雨(雪)作业项目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500000.00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10日-2027年8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2飞行员具备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无人机驾驶员持证上岗。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6年10月20 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电子邮箱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标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及有效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2)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4)飞行员具备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
(5)“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注:1.供应商电子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选择电子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将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后视为参与成功。
2.资料须命名为:呼和浩特市人工影响天气无人机增雨(雪)作业项目+供应商单位全称,未按要求命名的资料导致审核不及时或未审核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售价:50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