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弘慈医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747-2660SCCZV081
1.项目基本情况受唐山弘慈医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如 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唐山弘慈医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范围:
1、供应商应为医院提供部分电力供电服务,为医院提供光伏发电服务,所有供电系统 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括不限于负责项目报批手续办理、工 程勘测、设计、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安装、并网调试、运营、维护、 检修、拆除、管理、培训等全流程工作。供应商应确保建设及运营期间医院供电系统正常 运行,并保证全院的供电安全。
2、供应商应对医院停车场区域(面积约5000m²,区域示意详见后续附图,详细区域 及面积以采购人要求及现场踏勘为主)进行整体翻新,包含原有停车场地面破除及开挖、 地下破损管道维修及更换、新做停车场地面(含回填、道路基础施工及道路面层施工)、 车位地面引导及标识划线等,新做停车场地面荷载应满足医院各类车辆的停放需求。
3、对于停车场区域设置的光伏车棚,在每个车位处设置太阳能灯具,满足停车位夜间 照明需求,保障停车场车棚太阳能灯照明每天不低于10小时。
4、施工期间不可影响医院正常运营。
其他未尽事宜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屋顶荷载复核与结构安全评估,35天内完 成发改部门备案,60天内完成供电公司接入系统方案批复,150天内完成发电系统建设、 并网及正式发电,发电运营期限最多不超过20年,运营期自发电系统建设并网完成 并正式发电之日起算。具体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荣华道15号唐山弘慈医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2.2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供应商提供相 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提供相关 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应出具近三年 (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 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提供相关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以 成立之年开始计算。
2.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 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 应至少具有1项医院类或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合同(含投资建设、并网及运维服 务)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网验收报告及用户出具的运行稳定性证明(需体 现无安全事故)。合同内容应包含不限于首页、签章页、合同范围页等关键页。合同必须 为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合同(含投资建设、并网及运维服务等),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 内容,则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4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 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且在公示期内,以报价开启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文件获取:请于2026年11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500.00元人民币,收后不退。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2日9: 30.
4.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竞争性磋商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