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那拉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现代设施渔业建设改造与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FCG-PZ-TP-202601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那拉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现代设施渔业建设改造与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51400.00元,招标人为新疆那拉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显微镜、解剖镜、倍性检测仪、净水压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各1台;购置多功能投料系统30台、罗茨风机2台、发电机组1套、鱼类分选机1套(含吸鱼泵、分选筛、计数器各1台)。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那拉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现代设施渔业建设改造与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那拉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现代设施渔业建设改造与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获取(法人获取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新源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源县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PZ-TP-2026014
项目名称:新疆那拉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现代设施渔业建设改造与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51400.00元
最高限价:2251400.00元
采购需求:购置显微镜、解剖镜、倍性检测仪、净水压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各1台;购置多功能投料系统30台、罗茨风机2台、发电机组1套、鱼类分选机1套(含吸鱼泵、分选筛、计数器各1台)。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运输、安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源县
方式:来人获取(法人获取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源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