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二批2包、3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6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二批,共4个包。本次采购仅为2包、3包二次采购;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二批2包;(002)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二批3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第二批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文件
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厂家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002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医疗设备购置计划
第二批3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厂家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23时59分
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5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5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