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2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HBWH-26FZ-HW041(2)

2、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21.2万元

5、最高限价:21.2万元

6、采购需求: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等一批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 三章“采购说明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应价 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 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09:00-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原件),若为法人授权的,需要将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宜昌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