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光校区学生公寓垃圾收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湖光校 区学生公寓垃圾收运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光校区学生公寓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GPDIZB-2026-A02ZJ094

预算金额:420000.00元

二、项目内容

标的内容 服务期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湖光校区学生公寓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2年 (从合同签订之日计起) 1项 42000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 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每日上午08:30~ 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到广东省湛江市获取磋商文件,磋商 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为现场获取,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登记: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响应的,须 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 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要求不符合或不齐全的将不 予受理。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1 月 10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提前、逾期 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