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大连鑫源联合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鑫源半导体设备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 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大连鑫源联合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连鑫源半导体设备研发生产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JLZB-HYK-EPC-20260525
2.3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北黄海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片区丁香街28号。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租赁的厂房需要进行整体改造;购置研发及生产设备122台(套),建设年产20条半导体用CVD镀膜生产线和晶圆芯片端SIC的CVD镀膜产品1.5万片,设备机电安装、装饰、装修;新建配套设施等设计图纸中全部内容。计划投资 约25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0.99(折扣系数)。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30天完成全部设计;
施工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含设计)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实施招标,设计包括(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 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要求,据实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及后续设 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及组织各类专项审查、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2)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 计、施工图优化、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相关配套服务,提供合格的设计图纸报告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 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提供相关部门需要的有关工作内容资料,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 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施工包括(1)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2)完成本项目所有 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2.8质量标准: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应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 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应 当具备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 和权利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 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 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其中施工单位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7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 亏损。(当供应商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均未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 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报名材料(采用A4纸幅面)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扫描后发送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注: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见。
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名称与主题一 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招标文件费汇至账户,汇款后将《获 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手写及汇款凭证扫描件回传至招标机构邮箱,确认收到后招标机构将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 核未通过的,招标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 人资格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