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榆物业化粪池清掏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CS-2026-JY012(G))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榆物业化粪池清掏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金榆家园物业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榆物业化粪池清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榆物业化粪池清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北京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10本次采购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七、其他

金榆物业化粪池清掏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北京市金榆家园物业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

件。受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金榆物业化粪池清掏服务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编号:ZXCS-2026-JY012(G)

2.4服务周期: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元)。

2.6采购内容:

2.6.1.负责园区化粪池清掏、检查井清理、隔油池清掏、集水井维护、应急抢险、清掏养护工作。

2.6.2.对作业产生的淤泥、杂物、油污进行密闭吸污抽运,粪污、污泥全程转运至北京市指定消纳场所无害化处置。

2.6.3.作业区域消杀、冲洗、保洁,清理施工垃圾,恢复现场原貌。

2.6.4做好作业记录、拍摄现场前后对比照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北京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10本次采购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日0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1)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并提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

录的网页截图(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均无效。

5.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首次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3:30(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5.2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所有磋商文件及其电子版的版权均归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所有,不得转让。

6.磋商保证金(如有)

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交纳全额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执行。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