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第五高级中学等四校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GJZB202601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市第五高级中学、锦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锦州市第四中学、锦州市第十三中学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47243.40元,招标人为锦州市第五高级中学(牵头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锦州市教育局发布的《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自营食堂大宗食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次采购 范围为锦州市第五高级中学、锦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锦州市第四中学、锦州市第十三中学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计划分为五个标包:果蔬蛋奶类(含豆制品)采购;肉类(含猪肉、鸡肉、牛肉、羊肉、海鲜、冻货)采购;米面粮油类采购;备品类采购;调料 类采购。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三标包:米、面、油及杂粮类(含面加工品)采购;(004)四标包:干货、调料类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三标包:米、面、油及杂粮类(含面加工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货 和储备能力;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必须是经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2)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采集表,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五标包除外);

(3)截至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中标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004四标包:干货、调料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货 和储备能力;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必须是经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2)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采集表,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五标包除外);

(3)截至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